关于江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价备案”系统启用的通知(江建函【2017】1291)

作者:  来源:工程造价管理站  点击量:   日期:2017-08-18

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建管中心,各市(区)住建局、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企业的信用建设,依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企业的市场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的规定,我局开发了“三价备案”信息化系统(三价”指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下简称“三价备案),实行网上办理“三价备案”。

经过半年时间试运行,我局“三价备案”系统已准备就绪。为确保备案系统在201791日起正式启用,各有关单位须在830日前完成系统的“企业注册”及“人员注册”程序,以保证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价备案范围和职责划分

凡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竣工结算价文件的备案工作。

江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三价备案”管理工作,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江门市各市、区住建局负责所属行政管理区域建设工程的“三价备案”管理工作。

二、三价备案要求

(一)办理“三价备案”是完成相关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条件

1.在办理工程招标文件备案之前,应先办理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备案。未办理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备案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2.在办理施工许可之前,应先办理施工合同文件备案。经备案的合同文件,是工程结算、审计和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未办理合同文件备案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3.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应先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工程结算文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未办理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备案时间及提供资料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备案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出及招标文件备案之前,登录“三价备案”网上系统,按要求完成最高投标限价及其相关资料网上备案。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对备案文件负责核查把关。

网上备案资料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最高投标限价备案办事指南》。

2.施工合同备案

发包人应当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内,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之前,登录“三价备案”系统,按要求完成施工合同文件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备案。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对备案文件负责核查把关。

网上备案资料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施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竣工工程结算备案

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之前,登录“三价备案”系统,将结算文件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备案。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对备案文件负责核查把关。

网上备案资料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竣工结算备案办事指南》。

(三)CA认证及网上注册

为保证备案文件的有效性和对备案人商业机密的保护,初次网上备案,备案申请人须先进行CA认证及网上注册,同时确立备案人对备案材料签名确认的法律效力。备案申请人登录备案系统时,必须经过第三方合法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认证,并发放CA证书,进行身份识别。

CA认证及网上注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四《CA认证及网上注册办事指南》。

(四)备案分区域报备及受理

1.办理备案网址:http://www.jmgczj.com 点击“江门市建设工程备案系统”进入。

2.按行政区域申报备案:备案申请人在备案表界面分别选择工程项目所在地申报备案。

3.江门市直,各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登录备案系统,在本行政区域界面受理备案。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备案办事指南

2.施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竣工结算备案办事指南

4.CA认证及网上注册办事指南

5.备案管理机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7810

 

(联系人:黄国安、陈通平、郑建恩,联系电话:0750-38319110750-38319230750-38319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最高投标限价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办理依据: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4205号);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

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粤建价字2005139号);

4、江门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江建〔2005579号)。

三、办理条件:

对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及其它性质资金公开招标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备案管理。

四、上传材料:

1.招标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2.封面、编制说明扫描件(PDF格式)(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上传财评中心审核定案单扫描件)。

3XML2.0文件(XML格式)电子标书(从计价软件导出XML文件)

4.最高投标限价的Excel文件(ZIP格式),封面需要上传按规定签章完备的扫描件(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上传财评中心审核版本的Excel文件)。

5.工程量清单的Excel文件(ZIP格式),封面需要上传按规定签章完备的扫描件(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上传财评中心审核版本的Excel文件)。

6.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委托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各准备一份。

五、办事机构: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电话0750-38319503831952)。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CC07室。

六、办理时限:

承诺是2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1.备案前准备。备案单位分别开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应用授权,不可共用一个CA证书。登录系统详见《翔晟电子签章(含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用户手册》

2.备案流程。登录系统详见《控制价备案流程图》及《控制价备案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

 

施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江门市市直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办理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4〕第205号)第十七条;

三、办理条件:对江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及其它性质资金项目施工合同进行备案管理。

四、上传材料:

1.发包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由委托代理人签合同的,需要代理委托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2.承包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由委托代理人签合同的,需要代理委托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公开招标工程提供)。

4.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5.签订合同价所依据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书的Excel文件(ZIP格式),封面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书格式执行,报价书封面需上传按规定签章完备的扫描件。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各准备一份。

五、办事机构: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电话0750-38319503831952)。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CC07室。

六、办理时限:

承诺是2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1.备案前准备。备案单位分别开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应用授权,不可共用一个CA证书。登录系统详见《翔晟电子签章(含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用户手册》

2.备案流程。登录系统详见《控制价备案流程图》及《控制价备案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3

 

竣工结算价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江门市市直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办理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4〕第205号)第二十三条;

三、办理条件:

发承包双方对结算造价成果文件已签字盖章确认,造价成果文件按规定签章完备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四、上传材料:

1.结算造价文件审核表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应提供财评中心的结算评审结果通知;非国有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应提供结算造价审核表。

2XML2.0文件(XML格式)工程结算书(从计价软件导出XML文件)。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在备案统已办理合同备案的免交施工合同)。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各准备一份。

五、办事机构: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电话0750-38319503831952)。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CC07室。

六、办理时限:

承诺是2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1.备案前准备。备案单位分别开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应用授权,不可共用一个CA证书。登录系统详见《翔晟电子签章(含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用户手册》

2.备案流程。登录系统详见《控制价备案流程图》及《控制价备案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4

 

CA认证及网上注册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备案申请人CA认证步骤如下:

1.备案申请人首先在备案系统首页中的“CA办理”栏目注册账户并登记基本信息。

2.申请人确认订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及信息,CA机构审核基本信息及申请材料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收并寄出CA密钥材料给申请人。申请人通过CA秘钥可登录三价备案系统办理备案。

 

 

 

附件5

 

备案管理机构办公地点、电话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三楼C区,电话:0750-3831911, 38319233831910)。

蓬江区:江门市蓬江区水南会龙里1555503,电话:0750-3167320

江海区: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六楼602,电话:0750-3880713

新会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13号,电话:0750-6637881

鹤山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63号,电话:0750-8965862

开平市:广东省开平市长沙东郊北区13号后座205室,电话:0750-2218373

台山市:台山市台城镇双亭街8号,电话:0750-5529959

恩平市:恩平市恩城沿江中路5号,电话:0750-773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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